《商品房销售协议》补充协议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协议(以下称“该协议”),并批准根据该协议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协议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号将在市区路号的单元层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
起止。3.该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为标准。
4.甲、
乙双方批准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协议第 条向甲方支付该协议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半途退房解决并有权终止该协议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告知乙方解除该协议及本协议,并报知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协议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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