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与合同法律制度讲稿
1.1 特许经营合同概述
据我国学者考证,合同一词早在两千多年前已在汉语中出现,只是一直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直到20世纪50年代
往常,在有关著述与民间交易中多
使用“契约”一词。新中国成立后,除台湾地区外,我国立法
与司法领域都
使用合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
与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此可见,合同是平等主体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签订合同的各方主体地位是平等的,签订合同的双方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一种合意
或者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的结果。
1.1.1
特许经营合同概述
1)特许经营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特许经营合同的概念
特许经营合同是指特许人许可被特许人在一定区域
与一定时间内,将特许人拥有的商标(
包含服务商标)、商号、服务标记、专利、技术秘密、经营模式等一系列无形财产
及经营资源,使用于被特许人自己进行了实质性投资的主体,被特许人因此而向特许人支付费用的协议。也
能够说,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人
与被特许人就特许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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