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公共行政理论价值变迁
一、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
在西方公共行政学进展演进中,每一个阶段的主导理论存在和以往有明显区分的核心价值观念,主要表现为工具理性或价值理性,这两种价值观念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商量的深化交替消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是由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在商量社会行动时提出并加以具体论述的。他认为,工具理性的社会行动取决于“对客体在环境中的表现和他人的表现的预期,将这些预期转化为实现目标和追求的工具。而价值理性的社会行动取决于“内化为行动中的价值理念和信仰,这种不管是哪方面的价值和理念的表达伴随着行动过程的始终,因此它侧重于这个过程而
不是结果”
[1]。这段表述可以被理解为,工具理性强调手段———目的的合理性,主见通过精确的科学计算和缜密的规律推理来实现所预设的目标,而不关怀行为本身的意义和价值;价值理性关注行为本身的合目的性,追求行为本身所具有的意义,要求人
的行为必需指向奇异的价值,而不管它的结果成功与否。简而言之,前者关注“是什么”“如何做”的问题,通常与方法、技术、手段等工具相联系,所追求的是科学性、有效性;后者关怀“应是什么”的问题,往往与人性、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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