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试行)
1.编制目的:
工程实施过程中,为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控,通过强制性的设置停止点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合同内所有工程项目
实施阶段的各专业。
3.管理原则:
3.1所有停止点属于
建设单位
质量、安全、技术、进度控制要点,
建设单位
是停止点管理责任主体。
3.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3.3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以
建设单位
工程经理签批通过为终点。
3.4前
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4.管理职责
4.1总经理办公会
审定《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4.2主管工程副总经理
4.2.1审核工程部所编制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和实施;
4.2.2参加涉及外观效果及重要停止检查点的验收。
4.3工程部
4.3.1组织编制并修订《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4.3.2具体组织落实停止点检查实施计划、方案,对停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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