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
〔适用于内资企业
〕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须知一、本表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
、其他企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相应附送如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6、办税员的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7、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及开户银行账号证明的复印件
〔发放税务登记正本时附送
〕;8、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三、本表一式三份,办税
效劳厅一份,税源管理部门一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章:纳税人〔签章〕填表日期:
年月日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日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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