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巧马镇孔屯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避免各种监管漏洞的重复出现,避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我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问题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分层追究责任的原则;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问题和事故责任追究对象。
巧马镇孔屯小学
学校,从事食品卫生经营者至校长依其工作岗位职责,因工作马虎、失职、渎职等均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三条各类人员工作责任。
一、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制定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责任,分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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