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englei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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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他们会交换吗? [推广有奖]

31
pengleigz 发表于 2007-2-12 12:57:00

当马克思主义者不能解决微观问题时,他就宣称能够解决宏观问题。

[em01]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32
pengleigz 发表于 2007-2-12 13:03:00

回26楼:“我们现在应该如何从具体的认识上升到一般的理论,甚至能象前面所谈一个人的生产经济那样公式化。”

认识过程正是从个别到一般,再从一般到个别。

我们的讨论还在第一阶段,我们现在只讨论个别的情况,其后再总结一般的规律。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33
pengleigz 发表于 2007-2-12 13:06:00

回27楼:

这是个最简单的涉及交换的问题,老兄可否谈谈你的见解呢?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34
pengleigz 发表于 2007-2-12 13:13:00
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7-2-12 12:5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2007-2-12 10:34:00的发言:

回21楼:

回到我们的例子吧,如果你硬要给甲乙加上何种关系,就假设那些关系都不存在吧。

甲乙可看作为一个集体或社会系统,甲乙两人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必须符合系统的“均衡”,这个“均衡”体现为分配、交换公平、消费合理、生产效率改进。假设甲的生产率是n斤大米/天和m瓶葡萄酒/天,乙的生产率是A斤大米/天和B瓶葡萄酒/天,那么,甲乙两人的大米的平均生产率是:n斤大米/天+A斤大米/天=(n +A)斤大米/天;甲乙两人的葡萄酒的平均生产率是:m瓶葡萄酒/天+B瓶葡萄酒/天=(m +B)瓶葡萄酒/天;同样道理也可以用统计方法再平均求出某一种产品集体的平均需求率,这样,整体的生产率与需求率只要逼近均衡就行了,当然我这是从《[原创]一个人的经济学以及其精确的九个公式 》中广义的推广,这是计划经济的方法。

当然,也可以从集体或社会系统内个人具体的“市场”经济的方法入手,现暂不谈。


很显然,甲乙两人的大米的平均需求率应该少于(n +A)斤大米/天。

你说了这么多,但似乎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35
万岁大中华 发表于 2007-2-12 15:26: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7-2-12 12:57:00的发言:

当马克思主义者不能解决微观问题时,他就宣称能够解决宏观问题。

[em01]

你自己不能解决,不能说别人不能解决。

问题在于,即使是金箍棒,在有的人手里就是万能武器,在有的人手里,当烧火棍都觉得

太重不顺手。

你说是不?

同仁当共勉,同创中国经济学!   

36
林汉扬 发表于 2007-2-12 18:55: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2007-2-12 13:13:00的发言:

““很显然,甲乙两人的大米的平均需求率应该少于(n +A)斤大米/天。

你说了这么多,但似乎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不好意思,我把甲乙两人的大米总生产率(n +A)斤大米/天表达成甲乙两人的大米的平均生产率了,后者的表达式应是:(n +A)斤大米/2人(甲十乙),现在纠正未算迟。

在上面的讨论中为了解决你的这个问题,我己说过当我们把甲乙两人看作一个集体的生产和消费系统,其实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并是发生在任何个经济系统(包括一个人的经济学)之中的,假设甲的生产率是n斤大米/天和m瓶葡萄酒/天,乙的生产率是A斤大米/天和B瓶葡萄酒/天,那么,甲乙两人的大米的总生产率是:n斤大米/天+A斤大米/天=(n +A)斤大米/天;甲乙两人的葡萄酒的总生产率是:m瓶葡萄酒/天+B瓶葡萄酒/天=(m +B)瓶葡萄酒/天;同样道理也可以用统计方法再通过测量、估计求出大米或葡萄酒集体的总需求率,假设,甲的需求率是N斤大米/天和M瓶葡萄酒/天,乙的需求率是a斤大米/天和b瓶葡萄酒/天, 那么,甲乙两人的大米的总需求率是:N斤大米/天+a斤大米/天=(N +a)斤大米/天;甲乙两人的葡萄酒的总需求率是:M瓶葡萄酒/天+b瓶葡萄酒/天=(M +b)瓶葡萄酒/天;

根据我在《一个人的经济学及其九个公式》中的(八)式:主体B对物品A的需求率×物品A的保质期/主体B对物品A的生产率×在保质期内物品A被主体使用达到最大效用程度时主体B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单位数=1(1代表均衡)。或, 主体B对物品A的需求率×物品A的保质期=主体B对物品A的生产率×在保质期内物品A被主体使用达到最大效用程度时主体B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单位数(代表均衡)在上面公式中我把“主体”改为“系统”则公式便变为:系统B对物品A的需求率×物品A的保质期/系统B对物品A的生产率×在保质期内物品A被系统使用达到最大效用程度时系统B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单位数=1(1代表均衡),但在这里,系统是由甲乙两人组成的组织,也许有人会说我,怎么能把甲乙两人看作一个系统的呢?因为,我现在研究的是经济交换活动,它只能是在经济系统之内才能实现,本来两个不相关的个体如果不是因为交换活动使他们有利可图,或说比他们各自自产自足更能带来好处又何必交换呢,选择自产自足的行为不是更好?在该公式中还有物品A的保质期我们也可以通过象测量估计统计出大米或葡萄酒集体的总需求率那样求大米或葡萄酒集体的保质期。

假设大米的保质期为W天,葡萄酒保质期为V天。根据上面公式可以推出并写成:甲乙两人对大米的需求率×大米的的保质期/甲乙两人对大米的生产率×在大米保质期内被甲乙两人使用达到最大效用程度时甲乙两人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单位数=1(1代表均衡)。己知甲乙两人大米的总生产率是:n斤大米/天+A斤大米/天=(n +A)斤大米/天;甲乙两人的大米的总需求率是:N斤大米/天+a斤大米/天=(N +a)斤大米/天;大米的保质期为W天,那么,在大米保质期内被甲乙两人使用达到最大效用程度时甲乙两人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单位数=需求率(N +a)斤大米/天×保质期W天÷生产率(n +A)斤大米/天=(N +a)×W/天÷(n +A)/天=(N +a)×W/(n +A)。(N +a)×W是在大米保质期内被甲乙两人使用达到最大效用程度时甲乙两人的消耗量,(n +A) 是甲乙两人对大米每天的需求量。

其它按《一个人的经济学及其九个公式》中的公式以此类推。我用字母表示的公式更有一般意义。不过以上的公式必须满足N +a≥0,因为总需求量总是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加,W≥0,保质期不可能是负的,至于生产率(n +A)则是比较争议的,因为楼主认为n +A>N +a,但我认为n +A>N +a,n +A<N +a,n +A=N +a,三种情况都有可能,但作生产者的甲乙两人当然希望n +A≥N +a,不过作为欲望不止的人在此种物品满足时又会有产生另一种思想上的欲望并力企再去实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12 19:15: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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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pengleigz 发表于 2007-2-13 11:23:00

回36楼:“本来两个不相关的个体如果不是因为交换活动使他们有利可图,或说比他们各自自产自足更能带来好处又何必交换呢,选择自产自足的行为不是更好”

答案就在这句话上,理论上看,甲乙在理性的情况下根本不会发生交换。

为什么?就是因为甲乙自己生产比交换要更有利。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38
pengleigz 发表于 2007-2-13 11:24:00

35楼:

万兄,请教你对此例有何高见?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39
林汉扬 发表于 2007-2-13 11:38: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7-2-13 11:23:00的发言:

回36楼:“本来两个不相关的个体如果不是因为交换活动使他们有利可图,或说比他们各自自产自足更能带来好处又何必交换呢,选择自产自足的行为不是更好”

答案就在这句话上,理论上看,甲乙在理性的情况下根本不会发生交换。

为什么?就是因为甲乙自己生产比交换要更有利。


你的条件还必须符合在甲乙两人各自生产的大米与葡萄酒同质时才可能。

从你给出的条件,好像甲乙两人各自的生产率是相同且已定的,比如假设 3:“甲和乙的生产率均为20斤大米/天和2瓶葡萄酒/天,且不受任何限制。”中甲乙两人的生产率均相同意味着甲如果大米的生产率过高引起剩余,他可以把剩余的时间生产葡萄酒,反之也然;对于乙也如此。另,交换本身也需要耗费时间成本、精神、体力耗费成本等等。

其实我35楼要说的也正是包括你那个例子假设条件下中甲乙两人不可能交换的情况,同时也推广到交换合作的情况。因为人们的生产有盲目的一方面,同时,人们在生产时如果专一于某一行业,某一工序可以提高生产率。

呵!也就是说,甲乙两人的总生产率≥甲乙两人的生产率之和,生产合作才可能;甲乙两人的总需求率≤甲乙两人的需求率之和,交换合作才可能;而不是你所说的:甲乙两人的“总生产率≥或>甲乙两人的需求率之和”。看来我上面的贴子还有改进的余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13 13:34: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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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sapphire_1984 发表于 2007-2-13 12:55:00

若两个人生产的东西一样就不用交换

不一样可能交换,这取决于二者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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