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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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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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aasdfs~ 发表于 2025-2-16 09:57:02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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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文化部财政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文产发〔
2009
〕18号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市发〔
2008
〕51号,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确保动漫企业认定工作顺利推进,推动我国动漫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认定进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与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要抓紧成立省级认定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在严格执行认定工作原则和规范的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开展认定初审和材料上报工作。省级认定机构办公室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认定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研究解决和上报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动漫产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严格把握认定标准。
《办法》所称动漫企业,不包括漫画出版、发行,动画播出、放映,网络动漫传播以及动漫衍生产品生产、销售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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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计划单列市 国家税务局 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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