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四章食品检验
第五章食品进出口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1.第五十六条
2.第五十七条
3.第五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
(一)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二)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三)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机构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第四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制定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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