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环境研究所
实验室管理
规定(2015年第二版)为了保护实验室安全和保证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健康,做到安全实验、文明操作
,有序管理
,特制定
实验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指导教师、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思想,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谁使用
,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
规定,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新入室人员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见附件
1)方可领取相应实验室钥匙.
三、本规定适用于能源与环境
工程研究所全体人员。
同时适用于
燃煤污染物减排国家工程实验室、环境热工过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能源碳减排技术与资源化利用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燃烧与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的全体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
1、各实验室设立安全责任人,具体见附件
2《能源环境研究所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明细表
》。2、学生搭建或修改实验台进行实验前,
必须经过详细的安全性论证(包括
实验内容、实验装置及相应耗材的
等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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