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外资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
为做好我
镇外资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石排镇外资企业转型
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1、镇外经办、
外商协会、台商协会以及
由石排镇外资企业组建并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
2、依法注册登记且其主管部门是石排镇外经办的外资企业
(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三来一补”
企业)。3、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安全生产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劳动管理、社保管理、城市管理
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的外资企业
;申报项目已经列入石排镇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企业(或协会)不得就同一项目再次申请。
二、资助项目内容、标准及提供的凭证等
(一)镇外经办宣传培训活动专项
1、资助标准:
给予10万元
费用资助。
2、资助用途:
用于由镇外经
办组织的与外资企业转型升级相关的宣传培训活动。
3、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按顺序装订成册)
:(1)向镇财政分局递交请款报告;
(2)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包括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二)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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