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3年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南湖之畔——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地处长三角中心的杭嘉湖平原,毗邻上海、杭州、苏州,经济繁荣,交通发达,人文荟萃。
学校现有越秀校区、梁林校区和平湖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近300人。学校现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财务管理、会计学、汉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艺术设计、法学、英语、日语、临床医学、护理学等32个本科专业和27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医学、法学、教育学等8大学科门类,设置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会计学院、文法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医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南湖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学校校园面积近1100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校区景色宜人,环境幽雅。学校图书馆藏书154万册,其中电子图书94万册,订阅中外期刊2500余种,公开出版有《嘉兴学院学报》、《嘉兴学院报》。学校坚持“多科性、教学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和“立足地方、面向浙江、联系行业、服务全国”的办学方针,以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特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师。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有学之士加盟,共创嘉兴学院美好明天。
2007年教师引进计划
2007 年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 | ||||||
学 院 | 专业 | 小计 | 教授 | 博士 | 副教授 | 硕士 |
经济学院 0573-364215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1 | 1 | ||
经济学 | 2 | 2 | ||||
金融学 | 3 | 1 | 1 | 1 |
会计学院 0573-3642956 | 财务管理 | 2 | 2 | |||
会计学 | 1 | 1 | ||||
审计学 | 1 | 1 |
2007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应届毕业研究生接收政策
一、引进及接收对象:
南湖学者、学科带头人、教授、副教授、应届博硕毕业生
二、基本要求:
1、 南湖学者:全国知名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以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2、 学科带头人:一般要求教授、博士,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入选各省级人才工程,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以上课题多次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
3、 教授:一般要求博士,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4、 副教授: 一般要求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5、 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6、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国家核心期刊中发表过论文。
三、优惠政策:
住房或购房补贴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家属安排 | 其他待遇 | |
南湖学者 | 50 万 | 20万 | 30万 | 家属随调 | 1、南湖学者享受工资外岗位津贴每年10万元。 2、博士、国务院特贴获得者和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按政策每月享受特殊津贴(现行标准 1000元/月)。 |
学科带头人 | 120m 2 (26 万) | 5万 | 5万(文经管法艺)/10万(理工医) | 家属随调 | |
教授 | 110m 2 (24 万) | 3万 | 3万(文经管法艺)/6万(理工医); 4万/8万(紧缺专业) | 家属视情况而定是否随调 | |
博士研究生 | 100m 2 (20 万) | 2万 | 2万/4万(一般专业) 3万/6万(紧缺专业) | 家属视情况而定是否随调 | |
副教授 | 6 万(紧缺专业) | 1万 | 1 万 | 一般不安排家属工作 |
四、引进及接收程序:
1、 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简历(注明教学科研情况及家属信息)。
2、 二级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科研能力认定,根据学校本学年进人计划,提出拟引进人员所属需求专业的类别。
3、 人事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拟引进人员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论证,并提交学校办公会议讨论。
4、 学校办公会议审定批准。
5、 签聘用合同书(就业协议书)。
五、其它说明:
1、服务期限:教授,博士服务期为10年;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2、购房补贴:购房时先预发40%,其余按服务年限平均发放。
3、教授、博士10年服务期满拥有住房的永久使用权。
4、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以一方为准,另一方只享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5、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单间或住房补贴250元/月(共三年)。
6、 部分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根据工作需要从事1至2年辅导员工作或第一年下实验室。
7、 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入校三年内分别享受副教授、讲师待遇。
8、 2007年度我校的紧缺专业为:建筑学、金融学、计算机、外语和法学(均限教授、副教授、博士)。
9、 对于特别优秀的高级人才,有关待遇由学校研究决定。
10、校对硕士以下学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
11、本规定由嘉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3641212
传真:0573-3642083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QQ:709054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