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河南旺达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
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
18537195889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
22号,法定代表人
:余羲军,电话:13083660508
。被申请人:河南隆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
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
13027727370,13837101158
。被申请人:余西根,男,汉族,
1968
年2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
__号:413024196802166019
,电话:
13183001306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
1401106264
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
xx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