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8 20:31:00的发言: 若價格不是指個人將要付出的邊際成本,而是指市價,那市價是買賣方討價還價形成的,是他們對追求某物品的平均邊際價值,也是他們不得不放棄某物品的平均邊際成本。是追求這個行為的價值與放棄這個行為的成本。物品沒有價值也沒有成本,行為才有。
我們看到的是,價值在決定價格,然後後者決定了成本。但在觀察上我們看不到價值,只看到價格的形成。重點是,一個人的價值決定他會支付多高的價格,這個價格又決定他這個行為的成本有多大。而不同的人對同一行為有不同的價值判斷。價值是主觀的,它對解釋行為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成本,收入等等這些概念。價值的概念不過是接結它們。
對同一行為,並不存在一個價值,一個價格。有多少行為就有多少價格,有多少價值。市價的產生,有其成本,有其價格,這與生產物品的成本是一樣的。生產市價也是一種生產,而且一定是所有交易者一起參與的。說其中一個交易者操縱市價有可能,但其他交易者即使不能操縱也在影響,哪怕這影響很小,觀察不出來,但不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際上,每個參與討價還價的交易者都在影響市價。
逻辑上,价值判断先于行为;行为成就价格。一个物品的价值就是主体对这个物品可能带来的“边际收入预计”。至于行为是为了实现这个物品的“价值”,使其从“预计”变为“收入”,行为付出时,受到另外的“收入预计”的约束,那就是成本。所以,比之价值、成本,行为是滞后的。至于价格是行为的脚印,表达的是收入与成本的内容。认为逻辑上不能本末倒置。
如果认为,研究价值无操作意义,也就等于放弃了经济学的预测的功能。而且其解释功能也大打折扣,只能限于所谓的“需求定律”的水平。
看到一副脚印,于是判断这是在向西行走,于是认为“行为”得到了解释。这也叫“解释”?至于预测,凭借脚印能够预测下一步的走向么?
如果行为必定要受到心理的影响,逻辑上心理一定要支配行为,那么只靠排除心理研究的“脚印经济学”恐怕离真正地解释行为还十分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