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环境监察
资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周刚2014年12月
水源保护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
新《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工作目标:保护为改善环境主要手段: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三大目的: (1)保障公众健康;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现场监察对象可分为三大类:(1)建设项目;(2)污染源;(3)饮用水源。
饮用水水源是环境监察的核心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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