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伟美国国防部负责采办、技术和后勤的副部长于
2008年12月3日
批准发布了新版的国防部采办系统文件国防部指令 5000.2。该版本于
2008年12月8日
正式生效,是近5年来美国国防部对采办政策的首次重大修改。这次修订范围广、力度大,涉及到美国国防部的国防采办委员会、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国防规划与资源委员会等机构,对它们分别领导的国防采办系统、联合能力集成与开发系统、规划
方案预算与执行系统在整个采办流程中的作用与职责作了一定的调整。
一、美国国防部指令
第版的新变化
1.修订了采办管理的
根本框架,虽然仍将装备采办过程划分为三大类活动、五个阶段和三个里程碑决策点,但却赋予了新的内涵
在采办阶段的划分上,修订版将采办过程划分为装备方案分析阶段、技术开发阶段、工程和制造研制阶段、生产和部署阶段、使用和保障阶段。新旧两版的
比较如图1所示。
图1新旧两版采办管理阶段的划分
比较相对于上一版来说,新版将“方案
改进阶段〞改为“装备方案分析阶段
〞;将“系统开发和演示验证阶段
〞改为“工程和制造研制阶段
〞。在新的五个阶段中,新版修订最大之处是装备方案分析阶段、技术开发阶段、工程和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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