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拜读了最近在论坛中火热的《国有企业双重效率损失研究》一文,很惊讶于大虾们执著于文章总体水平优劣和关系稿的探讨,而没有进一步从技术上进行分析和佐证。本人就来个抛砖引玉吧。
一、文章引用的数据问题。在文献综述中已经指出,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损失和创新效率损失的提出是前人的成就,与吴老师无关,将国有企业的两种损失放在一起研究并比较两类损失的相对大小则是文章的创新。如果要进行两类损失的相对大小比较,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是基础。文章中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以31个省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行业总量数据为基础。问题是文中表1描述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生产部门与研发部门投入产出数据”中1998年-2003年之间国有企业的生产部门平均生产人员仅为54.47万人,年平均总产值为680.05亿元;民营企业生产人员也仅为30.57万人,年平均总产值为727.47亿元,在逻辑上这些数字用来描述我国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规模似乎太不匹配了吧?如果引用的数据有问题,结论可信吗?
二、计量模型的估计问题。文中的计量模型是采用了面板数据,但计量结果中没有显示具体采用的方法,是运用混合OLS、FE或RE方法都不得而知。模型中实际控制的变量只有识别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的虚拟变量OWN,比照模型中虽添加了SIZE、COMP和OPEN三个变量,估计值的显著性水平基本上达不到要求,这些变量实际上都可以删除。只有一个控制变量,而且还是虚拟变量的计量结果会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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