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标准
TB 1498-84
铁路通信信号产品包装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工业生产的通信信号产品的包装。
1 总则
1.1 产品包装应根据产品的性质进行设计。要求做到防护周密、包装紧凑,牢固可靠,经
济合理,并确保产品在装卸,运输等过程和仓储有效期间,不因包装原因发生损坏,锈蚀,长
霉等降低产品质量的问题。
1.2 产品设计,在不影响产品性能的情况下应为产品包装创造有利条件。
1.3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包装有效期为二年。贮存产品的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室内温度应
保持在-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 75%,空气中应无有害气体(酸、碱等性质的气体),需防
潮的产品应放在离地面大于 30cm,距墙大于 40cm 的架上。
1.4 产品包装如经订货单位与工厂协商另作规定时可不受本标准限制。
1.5 出口产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包装。
2 产品包装分类
产品包装分为四级
2.1 一级包装,是用低透湿量的防水、防潮、防霉、防震的防护材料并加适量的吸潮剂对
产品进行密封包装。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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