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一、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原材料日常收发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设置的会计科目有:(1)“在途物资” (2)“原材料” (3)“材料采购” (4)“材料成本差异”
(一)购买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外购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用来登记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这种方法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计划成本法下企业应设置会计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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