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水工建筑物管理
第十一章 水工建筑物管理
10.1概述
10.2大坝安全
10.3水工建筑物监测
10.5水工建筑物维修
本章的主要内容:
10.4大坝安全评价与监控
10.1 概述
1991年国务院颁布《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并指出,“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这里的“大坝”,实际上是指包括大坝在内的各种水工建筑物。在国际上“大坝”一词,有时也具有“水库”、“水利枢纽”、“拦河坝”等综合性含义。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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