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休息休假制度
第一节 标准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又称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定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工作时间的表现形式有:工作小时、工作日和工作周三种,其中工作日即在一昼夜内的工作时间,是工作时间的基本形式。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但不包括劳动者上下班的在途时间。
(一)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具有以下特点:
1、工作时间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履行劳动义务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2、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者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依法约定。 3、劳动者不遵守工作时间要承担法律责任。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