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始社会?什么是奴隶社会?根据马克思规定的概念,按照马克思指引的方向,我们能够找到这种形态的社会吗?如果找不到,这是什么原因?是马克思指引的方向错误(即规定的概念错误),还是这样的社会根本不存在?
如果我们抛弃马克思理论,按照其它方法,原始形态的社会,奴隶形态的社会又出现了,这又说明了什么问题?
答:这说明:马克思指引的方向错啦,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错啦,马克思告诉我们的“概念”就错啦。
根据马克思指引的方向,按照马克思理论,根据马克思告诉我们的“概念”,根本找不到这种形态的社会。因为马克思没有发现这些社会的本质特征。
原始群体生活的人们,没有婚姻,没有家庭。原始社会的人们,就是这样的人们。这样的人们在一起生活就是共同生活——这就是原始社会的本质特征。
群体生活的奴隶也是没有婚姻,也是没有家庭。没有婚姻,没有家庭就是这一社会的本质特征。
如果我们找不到这个本质特征,根本不可能实现这种形态的社会。如果找到了这个本质特征,根据这个本质特征,自然就是这种形态的社会。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不要说原始形态的社会不能出现,奴隶形态的社会一样不能出现。如果按这个定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