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煤矿关闭工作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全市煤炭产业健康发展,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按照“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打击非法、淘汰落后、整合资源、提升水平”要求,近几年煤矿整顿关闭的基础上,再淘汰关闭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扩能提高一批,实现减少矿井数量、改善安全设施条件、提高管理水平的工作目标。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年关闭20处小煤矿的任务。
二、关闭对象
各产煤县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进行排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重点关闭以下九类煤矿: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不足、技改扩能达不到6万吨/年的煤矿;
(二)布局、井田划分不合理的煤矿。其它予以关闭;
(三)不同采矿权人被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且影响安全生产的保留1个矿井。
(四)存在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等重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
(五)越层越界开采。
(六)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而擅自组织生产或经整顿后验收不合格的煤矿;
(七)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重超标排污的煤矿;
(八)安全生产状况不好、近三年来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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