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专题的理解、解答,得益于“一分为二”的辩证法原理:
【综上所述,从《资本论》的原文阐述、一般经济学常识,尤从《共产党宣言》的系统阐述等相关原理著述,看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科学结论,或者说世代劳动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生活形式的科学悬谜,是以现代集体生产方式上重新的个人生产资料形式——社会财富也即社会产品的全部生产交换关系具有直接社会性质的单个人财产形式,宣言于世的。具体说来,是以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社会原则——以每个人的主体劳动生产力和其相适应的客体物质生产力普遍结成一个统一整体为原则条件、而普遍联合起来即更高形式的“协作”的灵活性生产组织形式;也就是说,是以社会全体成员尽可能共同运用即公共使用、也即更广泛的“共同占有”自然的土地(经济学意义上包括水)及一切劳动本身创造的、具有社会化性质的生产能力,和他们作为自由个性个人独立活动构成于其中的全部亲身劳动所得份额的双重财产关系,即以个人所有制(从财产形式角度说来)和公有制(从生产方式角度说来)两种所有制关系辩证同一的、或者说这对立的二者以联合体为媒介取得了和解的表现形式——社会主义国有财产的劳动创造部分也即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公共劳动资料,全部重新赖以个人而存在的、浑然为每个生产者本身的财产内容,解答于世的。
从马恩的“彻底的自然主义”(把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二者统一起来的真理”——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20页)辩证理论上说,这种完全排除了自主活动羁绊的“一切个体生产者的全面发展”形式——“这种被否定了的否定如此牢固地存在于a2中,使得a2中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两个平方根,即+a和-a。要摆脱被否定了的否定,摆脱平方中所包含的负根,是不可能的。”而我们曾经历、参预或者看到的一个共产主义甲子年(1920~1980)的革命实践活动——无产阶级在客体性的即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未经其协助产生的社会生产过程的自然否定结果中,所能动性的、初步展示出来的主体意识形式——无产阶级国家组织运动、国有企业及其种种狭隘地域性的“共同占有”形式,即“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主体性内容,也即人民群众不倦反对垄断近现代社会生产的资本财产这一最后的生产桎梏意义上的单纯性公有制现象,一方面看来,“是人的解放和复归的一个现实的、对历史发展次一阶段说来是必然的环节”;另一方面看来,则“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马恩选集》第一卷第40页)】摘自拙稿——从《宣言》等著述看《资本论》“重建个人所有制”结论。
我对小提琴左右手的手型的理解,得益于上述辩证法原理,我对篮球的手型、歌唱的口型,同样得益于上述辩证法原理。
当然,用本网站的立场上来理解,辩证法是理解马克思主义,重要的,现实的理解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没有对辩证法原理的理解应用,那是根本做不到的,也不可能成国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人的社会的建设者。
从其它生活技痒上看,你要提高这类技艺的水平,从而达到“顶峰”水平,没有这一原理的理解、应用,也是不可能的。
其作用巨大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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