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应激相关障碍和危机干预
小芳、小学六年级学生。各科成绩较好,受父母及老师喜爱。1999年度上半学年的期中考试前,数学成绩下降,致期中考试数学成绩不理想。5月10日早读时,数学老师在班上公布成绩并批评了小芳。上第二节数学课时,老师叫6名同学上台板演数学题,板演后惟有小芳计算不正确,老师到小芳桌前用教鞭指着小芳的书本,并说:“还是班长呢!这次考了71分,假如每个同学跟你一样,我们不是考全镇第三,而是考全镇倒数第一!下次再考这一点点,就真的要刮你的鼻子了。”
后小芳出现紧张不安、发呆、哭泣、失眠等症。17日病症加重,口吐白沫,眼往上翻,经送往安丰、盐城、扬州等医院治疗,住院治疗两次共41天。
案例《教师批评学生诱发精神病,谁之过》 -2004年5月19日《中国教师报》
事后,小芳父母多次与学校交涉、要求赔偿未果,遂以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小学、镇教育管委会、镇政府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计11800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今后的护理、医疗费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小学称,原告所诉不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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