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三小”条例全文
6月1日起,《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证。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三小”经营业户除了相应的处罚之外,
20XX
年,全省每个县
(市、区)还将打造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示范街
(区、园、村
)。下面就来看看
CN整理的“三小”条例全文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以及监督管理与服务,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但是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者。
本条例所称小餐饮,是指经营场所面积
不足五十平方米,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点,是指无固定门店,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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