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计划及授课计划变更的规定
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 是学校组织教学
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因此,教学计划必须具有权威
性和严肃性,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和完善对教学计划的管理,
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教
学科研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对教学计划及授课计划的变更作如下规定:
一、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订。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各专业部制订, 教学科研处
和分管校长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实施性教学计划的执行。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各专业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
审批后的教学计划具体实施,教学科研处对执行情况实施指导和检查。
1. 专业部应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课程设置,并于每学期结束前将下一
学期课程设置上报教学科研处审批。
2. 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制订出具体授课计划,报各专业部审批。
三、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修改和调整。 实施性教学计划必须具有相对稳定性,
一般情况下不做大的变动。 但同时又应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 科技及生产的发展
情况,对各专业的实施性教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