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说一下个人的理解:若两个变量X、Y互为Granger因果关系,有可能存在研究者未关注到的信息(比如某些变量)既是X的Granger原因,也是Y的Granger原因,由此导致X和Y互为因果关系。所以,当出现这种结果时,需要更深层次的分析并挖掘是否存在这类信息。
其次,说一下Granger因果检验的含义,上面的回帖解释的比较清楚,但没有从根源上解释Granger因果原因的含义。当考虑X是否是Y的Granger因果原因时,计量上的做法是考虑所有信息对Y可能造成的影响与单独剔除X时所有信息对Y的影响是否有显著性差异,这种差异是否明显可简单的理解为X对Y的解释是否显著,前提是控制其他所有可能对Y造成影响的信息。若显著,则X是Y的Granger原因,反之则不是。从这个层面上即可看出所谓的因果关系只是“X对Y的影响”是否显著,所以并不能理解为哲学上的因果关系。
最后,Granger因果关系还是蛮有用处的,如果如上一条所述,外界信息都能控制住的话,这种因果关系,特别是单向的因果关系(比如X是Y的Granger因果)最起码能解释为“原因”对“结果”的贡献,但这种贡献确实不存在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只要能满足研究者的使用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