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5-5-8 00:28
发表二楼结果。
呵呵,按剩余价值理论,你应该要求全部利润170万。所以当你要求55分成时,说明你什么也不懂。
老板为什么是老板,因为老板是资本的垄断者,而利润全部归资本所有者(这才是公理),不管老板姓私姓共。当资本所有者为少数人时,必然是一种垄断,相对大多数人必然就是一种剥削,因为他们不会获得任何利润分成。除非你也获得股份,成为资本的拥有者。
如果世界上90%的资本归10%的人,那么这个社会所产生的利润90%必须归这10%的人,其他90%的人只能分剩下的10%的利润。其结果就一定是穷的愈穷,富的愈富。这就是资本垄断带来的剥削。
削弱这种垄断只有两种方法一将大部分资本分散到大多数人手中,二将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大部分资本转化成公共资本。
但两者方法都有问题第一种由于存在自然竞争,分散后的资本依旧会日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第二种大多数人无法成为公共资本的实际所有制者。因为权力缺失。
资本的所有者有两种权力,一资本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其可以去随意处置他的资本,二利润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其可以去随意处置他的利润。
所以大多数生活在公有制下的人会感到没有公共资本,只是一种谎言,因为ZF是这两种权力的实际控制者。所以他们将它称为ZF所有或官有。
所以一我们要建立公共资本下的个人账户,明确个人资本在公共资本中的份额,将利润按份额分配到这些个人账户中,由个人自由支配。这是大多数的个人与ZF之间的博弈。如果老板姓共,大多数人都可以获得自己的利润。
二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和法律教育体系,保护个人资本的合法权益。很明显如果你能和老板55分成,结果却什么也得不到,说明你法律意识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