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肠外营养、各种穿刺技术
肠外营养
一、【适应证】将经过营养风险筛选(NRS2002),总分等于或大于3分,定为营养支持的指征。对于胃肠道功能正常的病人应首选肠内营养支持途径。对于存在消化道功能障碍或存在机械性梗阻或无法耐受肠内营养支持的病人应进行肠外营养支持。对于因胃肠道耐受量的限制,肠内营养供给的量不足以满足病人的需要,应辅以肠外营养支持。
二、【禁忌证】1.心血管功能紊乱或低氧血症或严重代谢紊乱期间需要控制或纠正者。当病人处于休克状态,或有严重内环境紊乱时,则不宜实施肠外营养支持。此时主要是采取挽救病人生命的各种治疗措施,如改善微循环、纠正酸碱失衡等。营养支持治疗在病情相对稳定之后进行。2.原发病需立即进行急诊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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