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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所说三个例子的本质上都一样——经济危机,只不过导火线有所不同,但既然结果都是经济危机,那必然表现在内需、投资萎缩、失业加剧、GDP下滑,凯恩斯能够最早开创市场调节失灵,需要政府加以干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措施加以应对,是很伟大的,而且经过第一个例子的初步检验基本是有效的,至于第二次石油危机导致的经济危机效果不佳,不能武断的判定凯恩斯理论过失和失效,原因有三:首先这次石油危机是西方过分依赖中东廉价石油资源的恶果,一旦石油链条垄断,在短期内(石油产业建造和达产期很长)很难找到石油资源替代;其次,石油资源是最基础的工业原料,一旦油价攀升会导致石油攀升→物价上涨→高物价引发内需和投资萎缩→工作岗位减少的链条,想如郎咸平所说的斩断工商链条的措施加以应对是无能为力(但对次贷引起的危机却有效果),也就是说具有特殊性;三是当时应对经验和时间有限,政府完全可以靠提高赤字,大力发展新型能源,增大投资来推动GDP增长,只不过这就需要更加高超的经济智慧以及配套的治理措施,和相对长的时间而已。所以我认为石油危机那次,是具有特殊性的,是很突然的一个因素造成,这就会使造成的恶果更突然更严重,西方政府又无法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一个具有针对性的灵丹妙药予以解决,这也造成了多数人对凯恩斯主义理论的怀疑。值得欣慰的是自从这次石油危机之后,西方政府放弃了过分依赖几个石油公司是由国家的思路,转而开始在国内发展石油产业,以及创新并垄断石油冶炼技术,来对中东国家进行对抗。直至现在,中东石油国家大部分也只有依靠原油开采,而冶炼化工产业链依旧依靠发达国家,(中东的汽油都依靠西方国家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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