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带薪休假制度
哈尔滨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出细则保证
2年1次哈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实施意见
单位不让休带薪年假要付
3倍工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应休未休的天数单位要按日工资收入的
300%
付工资报酬近日哈市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假实施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员休年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假但应该保证每两年安排一次带薪年假对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工作人员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工资报酬经单位公示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假报酬
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每应休未休
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工作人员扣减正常日工资收入后再按
200%
支付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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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五类情形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工作人员有五类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
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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