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内涵的修正之一:价值与某一事物的有用性成正比,与其耗损代价成反比
某一物有没有价值,是指它本身对人有没有用(或使用价值)而言。价值必然就与有用性成正比。但获得价值与对自然界和人的造成的耗成负相关,价值必然与耗损成反比。
人们都知道,花很大的代价去得到一个有用性很小的物品是不值得的。这说明:人们对物品的有用性与所付出代价之间是存在一个合理的心理评估值的。
价值与耗损代价之间成反比之外,这两个值还存在加减关系。(这里说的耗损代价是指的显性耗损代价,没有包括隐性的耗损代价)。加减的结果(包括隐性耗损代价)是一个与社会相关的值。若加减的结果是负值,那这个商品对社会的影响效果是负面的。除非特殊需要,不应该鼓励生产。若加减的结果是正值,说明正面的效果大于负面的效果。正的数值越大,越值得鼓励生产。正的数值越小,越要限制其生产。这样的现实事情并没有在价值内涵中认识到,而是以国家生产政策体现出来。
虽然有时,获得商品的有用性时给社会造成的负面效果会追加到产品的价格中去。但说明以前人们对价值的认识是不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