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信用社近亲回避制度
【应届毕业生党团制度网
-讯】为规范岗位操作行为,规避操作风险和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信合事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近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
2、直系亲属关系:即本人的父母及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辖信用社现职干部和在职正式员工。
三、回避范围
(一)岗位回避制:
1、联社领导班子成员的亲属不得在其分管工作的职能部室担任经理
(主任)、副经理
(副主任)职务。2、联社稽察部、财务部正、副经理的亲属不得担任基层信用社主管会计职务。
3、联社机关干部的亲属不得在联社机关同一部
(室)工作。4、联社营业
部正副经理、基层信用社正副主任的亲属不得在自己管辖的社
(部)工作。5、辖内各信用社的员工亲属不得在同一营业网点工作。
(二)工作回避制:
1、联社在召开班子扩大会讨论干部任免、员工奖惩时,应参加讨论但属被讨论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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