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二章建筑消防系统
在一般建筑物及厂房内,消防给水通常是与生活、生产给水共同构成一个系统,当建筑物对消防要求很高或者共用系统不经济或技术上不可能时(如高层建筑、生产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等)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当前一般分为三类,即消火栓消防系统(普通消防系统)、自动喷水消防系统和其他固定灭火设施。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低压管道、高压管道和临时高压管道。1. 低压管道管网内平时水压较低,火场上水枪需要的压力,由消防水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泵加压形成,保障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0.1MPa。
2.1 室内消防给水类别
2. 高压管道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火场上不需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水泵加压,而直接由消火栓接出水带、水枪灭火。高压管道最不利点处消火栓的压力可按下式计算:H栓=10H标+h带+h枪 (2.23) 式中:H栓——管网最不利点处消火栓应保持的压力(kPa);H标 ——消火栓与站在最不利点水枪手的标高差(不应超过24m);h带 ——6条DN65麻质水带的水头损失之和(kPa);h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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