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
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
》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
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予以充分关注:
一、存货期末余额上升及下游需求波动的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2月末存货的余额分别为
15,003,686.78
元、32,137,646.82
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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