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山区
“水利富民
〞灌区骨干工程
工程建设及管理
方法北京市方案委员会 北京市水利局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为了促进山区
“水利富民
〞工程的全面实施,加快灌区骨干的建设,加强
工程的管理,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机制,确保骨干工程发挥良好效益,特制定本
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符合
?北京市山区
“水利富民
〞工程规划
?〔1998
—2000年
〕要求的万亩以上灌区骨干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为了充分
表达政府投资的导向和引导作用,灌区工程主要靠区县及农民自筹投资建设,市计委适当给予补助,补助投资主要用于灌区骨干工程的建设。
第四条山区水利富民灌区骨干工程
工程的建设,参照国家现行
根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由市水利局统一负责
工程的建设管理,各山区县政府负责区县配套资金及
工程的实施。
第二章工程选择的原
那么及建设范围
第五条工程选择的原
那么是:1.以?北京市“九五〞期间郊区水利
开展方案?及?北京市山区
“水利富民
〞工程规划
?〔1998~2000年
〕为依据。
2.水源落实、稳定,设计灌溉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灌区新建、扩建、配套及改造。
3.新增灌溉面积较大,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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