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试点县〔市、区〕名单合肥市:肥西县、庐阳区
淮北市:濉溪县、相山区
亳州市:谯城区
宿州市:砀山县、
埇桥区蚌埠市:固镇县、禹会区
阜阳市:颍上县、颍东区
淮南市:凤台县、田家庵区
滁州市:天长市、琅琊区
六安市:霍山县、金安区
马鞍山市:当涂县、花山区
巢湖市:庐江县、居巢区
芜湖市:芜湖县、弋江区
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
铜陵市:铜陵县、狮子山区
池州市:东至县、贵池区
安庆市:岳西县
黄山市:黄山区、歙县
附件2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深入推进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保证其公益性质,提高公共卫生
效劳和根本医疗效劳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乡镇卫生院的设置
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由所在县
〔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在乡镇卫生院内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共卫生
效劳机构,负责本区域的公共卫生
效劳工作。二、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
〔一〕提供公共卫生
效劳。1. 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
效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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