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审核管理
2016年元月
(一)供货单位: 1、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2、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3、质量保证协议。(二)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三)购货单位: 1、购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2、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合法资格。
主要内容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第六十一条 企业的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二)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三)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四)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部门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一)供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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