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机关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卫”要求和“机关文明创建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机关的日常管理,创造一个清新整
洁的工作环境,结合局机关的具体实际,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做好办公室内卫生保洁。每个同志都要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不随
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和杂物,不乱倒污水和其它废弃物品,随时保持办公室内卫生清洁。
(二)定期进行办公楼内各个区域的卫生清理。第一,会议室内保持卫生清扫,桌椅摆放整齐,经常通风
,时常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第二,走廊、厕所等公共区域要有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做到无乱堆乱放
物品,卫生清洁。
(三)注重仪表整洁端装。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得体大方,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时常保持良好的精神状
态,自觉维护局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检查内容
(一)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整洁,地面清洁,门窗洁净。
(二)走廊、楼道、厕所等公共区域,地面和墙面没有明显污迹,卫生要清扫彻底,无乱堆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