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技术规程4篇
【第1篇】玻璃幕墙加工制作技术要求规程
玻璃幕墙加工制作技术要求
1、一般规定
(1)幕墙在制作前,应对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并应对已建的建筑物进行复测,按实测结果调整幕墙图纸中的偏差,经设计人员同意后方可加工组装。
(2)加工幕墙构件所采用的设备、机具应保证幕墙构件加工精度的要求,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3)用硅酮密封胶粘结牢固构件时,注胶应在温度5℃以上30℃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用硅酮密封胶粘结时不应长期处于受力状态。
硅酮密封胶长期荷载承载力很低,不仅允许应力仅为0.007n/mm2,而且硅酮结构密封胶在重力作用下会产生明显的变形,使硅酮密封胶长期处于受力状态下工作,造成幕墙的安全隐患。
2、幕墙构件的加工制作
2.1幕墙的金属构件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结构杆件截料前应进行矫直调整;
(2)幕墙横梁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立柱长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端头斜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5;
(3)截料端头不得因加工而变形,并不应有毛刺;
(4)孔位的允许偏差应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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