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智能控制器的外协、外购件进厂的检验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非本公司生产的所有元器件、零部件,其中包括如电子元器件类、线路板类、金属件类、塑料件类、弹簧类。
进厂通用检验程序
2.1原材料进厂后按公司《统计抽样规定》抽取样本,检验样本,并保存检验记录,检验记录至少保存2个日历年.
2。2经检验或试验确认采购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判定为不合格品。
2.3所有数据的检测
环境温度
均应在23±3℃为最佳。一般为17~28℃
,相对湿度:45~70%RH
2。4所有来料
规格型号标识应与物料和订单相对应
.3外购物品检验标准
3。1电阻器类
(报检)
3。1。1
外观和工艺要求
:外观完好,标识清晰;
色环印刷应清晰,绝缘层
或Ni/Cr薄膜无脱落
;引脚光亮,无锈迹、可焊性好;包装完好,应有合格证明.
3。1.2
电器性能要求
:阻值、功率、精度等参数与标识相符;
实际测量值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1%;
引脚排列顺序、尺寸符合要求.
3.1。
3检验方法
首先按标识读出电阻的标称值,然后选择数字万用表
或数字电桥电阻档的合适
量程,对电阻进行检验.
色环电阻标识
四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