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厂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本厂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依照本细则,企业领导对各项工作进行管理:
一、考勤、请假制度
1、考勤:
每月企业员工上班要按照日常考勤、月末合计出勤天数和相关情况计算员工工资。
工作时间:办公室人员:早
7:30-晚5:00(冬天)
早
7:30-晚7:00(夏天)
员 工:早
7:00-晚5:00(冬天)
早
7:00-晚7:00(夏天)
考勤负责人:(
1)废铝材负责人:柴松、贾伟志
(2)选料班负责人:王庆宏
(3)砸钉班负责人:陈 强
(4)卸车班负责人:朱春月
2、请假(1)员工因事请假事先需用书面请假条向领导申请办理同意后方可休假。
(2)员工因病休息,按管理制度第一条办理,诊断书报厂长签字销假,方可上班。
二、员工违纪处罚标准:
1、骂人:罚款
50-100
元2、打架:罚款
100-200
元3、喝酒:罚款
50-100
元4、睡觉:罚款
20-50
元5、迟到:罚款
10元6、在班长分料时无理取闹罚款
50元7、将磁铁丢失每块赔款
60元,场地不清净罚款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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