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
那么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与规
那么、完善学校决策程序和管 理机制,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财经学院董事会章程》及《财经学院章程》文件 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学校董 事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学校董事会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 决定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行政管理等方面其他重要工作。
第二章组织程序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议原
那么上每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经校长同意可临 时召开。
第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为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固定列席人 员为学校综合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内容和议题,经校长同意议题相关单位负责 人可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不具有表决权。
第五条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召集并主持,须有半数以 上组成人员出席方可举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 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
1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六条学校综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