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较中进步
在练习中提高——读有关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论文有感
2008
年“三鹿奶粉
事件”的出现,暴露出我国法律在食品监管以及对于消费者权益救济等诸多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法学界对相关问题展开了一系列
的研究,其中尤以对食品安全责任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最为突出
。各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并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
定,对于
在我国实行惩罚性赔偿的迫切性以及可行性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文试将
《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思考》和《惩罚性赔偿与食品消费安全制度构建》
两篇文章从文章的视角
、文章结构
、论证方式
、论证结论等方面进行对比,以期达到加深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解和明确论文写作方法
的目的。
首先,从文章的视角
来看,虽然同样是由
食品安全问题入手,
讨论在我国建立
惩罚性赔偿制度,
两篇文章侧重点
却有很大的不同。《
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思考
》(以下简称《完》
)侧重于惩罚性赔偿制度本身的讨论,包括制度的历史沿革
,制度的功能,制度的适用范围,
并对《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讨论。
而《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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