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权登记制度
若干法律问题
研究摘要:《海商法》和《担保法》中
关于船舶担保登记制度的
划定存在两种
差别法律制度,海商法
关于船舶登记
划定为登记对抗主义,而担保法则为
关于船舶抵押采用的则是登记成立主义。我国法律中
关于登记请求权
而且无明文划定,在建船舶抵押制度建立的立法不完善,以及在船舶登记抵押权登记中船舶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关键词:船舶抵押权;登记请求权
;在建中船舶抵押;船舶价值评估
◆船舶抵押权及其登记的概念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的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而且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或者债务人
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
情况时,债权人有权
将享受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
船舶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与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情
等传统意义上的情
况有很大区别。如果船在动产质押担保债权人占有,此时船上不去维护,则船舶公司无法进行船舶营运收入。
综上所述,我认为
将船舶作为设定抵押权而非质押权进行处理
时很有必要的
。抵押权登记是抵押权人、抵押人向
划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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