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定
方法第一条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是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
开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以对学生在体育才艺竞赛、水平考试、资格 认证、组织管理、对外交流等第二课堂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进行认定的考核活动。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对于配合我校学分制实施、实践我校
“233N”
人才培 养新模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推动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
局部,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参加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并获取
2个学分方可毕业。
第三条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的对象为应届毕业生,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五月 中旬进行,提前或延期毕业的学生可随学籍变动后的一届学生进行认定。
第四条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的组织与领导
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以院系为主,各院系应成立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 定工作小组。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 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团委(团总支)负责人、 教学办负责人、辅导员和
局部大学生导师等。
第五条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的操作程序
.学生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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