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消防
平安职责(1)落实消防
平安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
平安制度、消防
平安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
平安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 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
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 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确定消防
平安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
平安管理工 作;
(8)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
平安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实行严格管理;
(9)实行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0)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
平安培训,定期组织消防
平安培训和 消防演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
平安职责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