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三检”制度
为规范全司驾驶员的“三检”工作,使车辆安全、技术故障隐患及时发现并予修复,以防安全事故和机损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公司技术安全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落实执行“三检制度”,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每天在“行车日志”上对照检查项目与内容签名确认。
第二条 “三检制度”具体包括出车前的检查、行驶中及停歇时的检查和收车后的清洁检查。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第三条 “三检制度”的项目与内容
(一)出车前的检查工作:
1、检查发动机、水箱、油箱的水和油,并视需补足;
2、检试各种仪表、喇叭、灯光、刮水器、照后镜是否齐全有效,检查电瓶接头是否坚固。电液是否充足,视需加注电液。检查皮带的松紧情况;
3、检查轮胎外表,花纹深度是否符合标准并加足轮胎气压;
4、检查转向机构、制动机构各连接件是否完好、牢固,开口销是否齐全可靠;
5、检查发动机由怠速到加速运转时是否有异响;
6、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
7、检试行车和驻车制动器效能。
(二)行驶中及停歇时的检查工作:
1、开始行驶时检试离合器、制动器及转向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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