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扬州市委
团扬委字[2021
]15号关于评选扬州市
2021
年希望工程
奉献奖和“扬农集团希望之星
〞〔提名奖〕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希望工程的深入实施,
选树一批
品学兼优的
受助学生典型,倡导
广阔贫困学生学习和养成在逆境中
发奋图强、自强不息的
珍贵品质,宣传回报社会各界
对希望工程的奉献和支持,
营造全社会广泛深入参与公益事业的良好
气氛,共青团扬州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
2021
年希望工程
奉献奖和希望之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奖项、条件及评选要求
〔一〕扬农集团希望之星
〔10名〕1、参评对象:
全市各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资助的
身处逆境、发愤图强的中、小学
受助生典型。2、评选条件:
〔1〕热爱生活,乐观
向上、自尊自信;
〔2〕受希望工程资助的时间在两年以上,并连续两年被学校评为
“三好学生
〞或获得市级以上
“单项奖励
〞;〔3〕自理自立,意志坚强,身处逆境自强不息
,积极参加
校内外的各项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感恩社会
,具有一定成效和影响
;〔4〕尊老爱幼,孝敬长辈,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